学籍管理

学生转专业流程

时间:2018年04月24日  

1、学生于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内(其它时间不予受理),向所在院(系)提出书面申请,提供家长签署意见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《澳门新京ww6692am(高职)转专业审批表》

2、第二学期开学第二周周一前各院(系)向教务处学籍科提交:《转专业学生名单、及相关材料转专业审批表》

3、教务处学籍科进行初审,并将材料转教务处教行科审核

4、教务处教行科组织学生参加拟转入院(系)组织的专业测试

5、教务处学籍科汇总数据,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核

6、学生凭《澳门新京ww6692am(高职)转专业审批表》到学校财务处按新专业收费标准,补、退学费

7、教务处学籍科拟发编班通知书并下达学生本人,学生凭编班通知书到新专业所在院(系)报到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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